1、代码证书的办理严格按《内蒙古自治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执行。
2、每月对代码数据库中超期数据进行核查,督促有关机构进行年检,逾期不年检的,从严处罚。
3、代码证书的超期年检、变更、换证要执行科室审核领导签字制度。
4、进行处罚时,处罚金额科长允许减免100元,局长允许减免200元,其他工作人员无权减免。不按制度办理或经举报、投诉一经查实,扣处本人当月工资的50%。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00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