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市安质监局、各旗县市(区)食药工商质监局:
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最重要、最关键和最核心的环节,也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全盟2018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和质监业务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现就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相关工作措施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明确和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面实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设备依法检验;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要求,以落实“自查自纠”制度和签订《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范本见附件1)为抓手,切实有效地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或企业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对照相应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定期查找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不足和设备隐患,认真填写《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见附件2),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各地局在对企业的巡查过程中,首先要查看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监督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的落实。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重点围绕“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情况进行安全承诺,与当地监管部门签订《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并在本单位显著位置上进行公示,各地局要对企业承诺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不履行承诺的,可以采取约谈、公开曝光和依法查处等形式,督促企业落实。
各地局要充分认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组织安排部署好企业自查自纠、安全承诺等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各地局务必于7月底完成《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签订和《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的发放工作,同时将签订《承诺书》数量等情况上报盟局特设局(见附件3)。
依法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与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签订《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签订率达到100%”,已列入盟局年终对旗县市(区)局工作目标责任状考核内容之一,各地局要高度重视,特别是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做法,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积极引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确保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
锡林郭勒盟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3月27日